【適用105學年(含)以後入學新生】
備註:
(1).最低畢業學分:24 學分並完成畢業論文。
(2).研究生因研究需要,經各相關系(所)主任之同意得選修他所開授之科目,其學分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以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而考取者,依需要加修大學部相關學系開授之科目,其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
(3).選修科目可視需要依本班所開科目名稱、學分數及時數而小幅度調整或增開其他專業科目。
(4).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為畢業成績。 關於修課規定若有不足或有誤,請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洽本系系辦詢問,謝謝。
【適用108學年(含)以後入學新生】
備註:
(1).最低畢業學分:24 學分並完成畢業論文。
(2).研究生因研究需要,經各相關系(所)主任之同意得選修他所開授之科目,其學分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以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而考取者,依需要加修大學部相關學系開授之科目,其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
(3).選修科目可視需要依本班所開科目名稱、學分數及時數而小幅度調整或增開其他專業科目。
(4).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為畢業成績。 關於修課規定若有不足或有誤,請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洽本系系辦詢問,謝謝。
【碩士班課程地圖】
【適用99學年入學新生】
本研究所碩士班學生至少應修習24學分(必12學分及修選修12學分)和完成碩士論文,其中心課程中之量子力學、固態物理及書報討論為必修課程而其餘專業課程至少選修4門以上。
備註:
(1).最低畢業學分:24 學分並完成畢業論文。(其中必修科目:12學分,最低選修科目:12學分。)
(2).研究生因研究需要,經各相關系(所)主任之同意得選修他所開授之科目,其學分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以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而考取者,依需要加修大學部相關學系開授之科目,其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
(3).選修科目可視需要依本班所開科目名稱、學分數及時數而小幅度調整或增開其他專業科目。
(4).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為畢業成績。
【適用100學年入學新生】
碩士班開設『必選課程』,本系碩班學生必須選修該課程及其他選修課程,所修學分至少需修滿24學分及完成畢業論文。
其中,『必選課程』則訂為: 1.固態物理(1)(2)-各3學分 2.半導體物理元件(1)(2) -各3學分
備註:
(1).最低畢業學分:24 學分並完成畢業論文。(其中必選科目:12學分,最低選修科目:12學分。)
(2).研究生因研究需要,經各相關系(所)主任之同意得選修他所開授之科目,其學分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以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而考取者,依需要加修大學部相關學系開授之科目,其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
(3).選修科目可視需要依本班所開科目名稱、學分數及時數而小幅度調整或增開其他專業科目。
(4).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為畢業成績。
【適用102-103學年入學新生】
碩士班開設『必選課程』,本系碩班學生必須選修該課程及其他選修課程,所修學分至少需修滿24學分及完成畢業論文。其中,『必選課程』則訂為: 1.固態物理(1)(2)-各3學分 2.半導體物理元件(1)(2) -各3學分 3.專題研究-固態材料(1)(2)(3)(4)-各1學分或專題研究-奈米光電(1)(2)(3)(4)-各1學分
備註:
(1).最低畢業學分:24 學分並完成畢業論文。
(2).研究生因研究需要,經各相關系(所)主任之同意得選修他所開授之科目,其學分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以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而考取者,依需要加修大學部相關學系開授之科目,其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
(3).選修科目可視需要依本班所開科目名稱、學分數及時數而小幅度調整或增開其他專業科目。
(4).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為畢業成績。 關於修課規定若有不足或有誤,請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洽本系系辦詢問,謝謝。
【適用104學年入學新生】
備註:
(1).最低畢業學分:24 學分並完成畢業論文。
(2).研究生因研究需要,經各相關系(所)主任之同意得選修他所開授之科目,其學分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以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而考取者,依需要加修大學部相關學系開授之科目,其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
(3).選修科目可視需要依本班所開科目名稱、學分數及時數而小幅度調整或增開其他專業科目。
(4).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為畢業成績。 關於修課規定若有不足或有誤,請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洽本系系辦詢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