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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課程設計

【適用105學年(含)以後入學新生】

碩士班開設『必選課程』,本系碩班學生必須選修該課程及其他選修課程,所修學分至少需修滿24學分及完成畢業論文。其中,『必選課程』則訂為:專題研究-固態材料(1)(2)(3)(4)-各1學分或專題研究-奈米光電(1)(2)(3)(4)-各1學分。自107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碩士班學生,以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至少修習完成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為原則。<請詳閱本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備註:
(1).最低畢業學分:24 學分並完成畢業論文。
(2).研究生因研究需要,經各相關系(所)主任之同意得選修他所開授之科目,其學分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以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而考取者,依需要加修大學部相關學系開授之科目,其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
(3).選修科目可視需要依本班所開科目名稱、學分數及時數而小幅度調整或增開其他專業科目。
(4).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為畢業成績。 關於修課規定若有不足或有誤,請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洽本系系辦詢問,謝謝。

 

【適用108學年(含)以後入學新生】

碩士班開設『必選課程』,本系碩班學生必須選修該課程及其他選修課程,所修學分至少需修滿24學分及完成畢業論文。其中,『必選課程』則訂為:專題研究(1)(2)-各1學分。自107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碩士班學生,以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至少修習完成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為原則。<請詳閱本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備註:
(1).最低畢業學分:24 學分並完成畢業論文。
(2).研究生因研究需要,經各相關系(所)主任之同意得選修他所開授之科目,其學分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以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而考取者,依需要加修大學部相關學系開授之科目,其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
(3).選修科目可視需要依本班所開科目名稱、學分數及時數而小幅度調整或增開其他專業科目。
(4).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為畢業成績。 關於修課規定若有不足或有誤,請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洽本系系辦詢問,謝謝。

 

【碩士班課程地圖】

學術物理人才

 

材料分析

 

薄膜物理

 

光電能源

 

 

【適用99學年入學新生】
本研究所碩士班學生至少應修習24學分(必12學分及修選修12學分)和完成碩士論文,其中心課程中之量子力學、固態物理及書報討論為必修課程而其餘專業課程至少選修4門以上。

備註:
(1).最低畢業學分:24 學分並完成畢業論文。(其中必修科目:12學分,最低選修科目:12學分。)
(2).研究生因研究需要,經各相關系(所)主任之同意得選修他所開授之科目,其學分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以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而考取者,依需要加修大學部相關學系開授之科目,其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
(3).選修科目可視需要依本班所開科目名稱、學分數及時數而小幅度調整或增開其他專業科目。
(4).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為畢業成績。

 

【適用100學年入學新生】

碩士班開設『必選課程』,本系碩班學生必須選修該課程及其他選修課程,所修學分至少需修滿24學分及完成畢業論文。

其中,『必選課程』則訂為: 1.固態物理(1)(2)-各3學分 2.半導體物理元件(1)(2) -各3學分

備註:
(1).最低畢業學分:24 學分並完成畢業論文。(其中必選科目:12學分,最低選修科目:12學分。)
(2).研究生因研究需要,經各相關系(所)主任之同意得選修他所開授之科目,其學分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以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而考取者,依需要加修大學部相關學系開授之科目,其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
(3).選修科目可視需要依本班所開科目名稱、學分數及時數而小幅度調整或增開其他專業科目。
(4).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為畢業成績。

 

【適用102-103學年入學新生】

碩士班開設『必選課程』,本系碩班學生必須選修該課程及其他選修課程,所修學分至少需修滿24學分及完成畢業論文。其中,『必選課程』則訂為: 1.固態物理(1)(2)-各3學分 2.半導體物理元件(1)(2) -各3學分 3.專題研究-固態材料(1)(2)(3)(4)-各1學分或專題研究-奈米光電(1)(2)(3)(4)-各1學分

備註:
(1).最低畢業學分:24 學分並完成畢業論文。
(2).研究生因研究需要,經各相關系(所)主任之同意得選修他所開授之科目,其學分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以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而考取者,依需要加修大學部相關學系開授之科目,其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
(3).選修科目可視需要依本班所開科目名稱、學分數及時數而小幅度調整或增開其他專業科目。
(4).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為畢業成績。 關於修課規定若有不足或有誤,請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洽本系系辦詢問,謝謝。

 

【適用104學年入學新生】

碩士班開設『必選課程』,本系碩班學生必須選修該課程及其他選修課程,所修學分至少需修滿24學分及完成畢業論文。其中,『必選課程』則訂為:專題研究-固態材料(1)(2)(3)(4)-各1學分或專題研究-奈米光電(1)(2)(3)(4)-各1學分

備註:
(1).最低畢業學分:24 學分並完成畢業論文。
(2).研究生因研究需要,經各相關系(所)主任之同意得選修他所開授之科目,其學分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以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而考取者,依需要加修大學部相關學系開授之科目,其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
(3).選修科目可視需要依本班所開科目名稱、學分數及時數而小幅度調整或增開其他專業科目。
(4).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為畢業成績。 關於修課規定若有不足或有誤,請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洽本系系辦詢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