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轉知通識中心便函】114學年度起新增共同必修《倫理與永續素養課群/3學分》修課規定,敬請協助公告並轉知貴系學生知悉,請查照。
(訊息轉知)
主旨:本中心於114.06.11起發布修訂之「通識課程修習辦法」及「通識課程修習學分認定細則」,新增共同必修【倫理與永續素養課群/3學分】修課規定,敬請協助公告並轉知貴系所屬學生知悉,請查照。
說明:
- 旨揭辦法/細則業於114年5月20日113學年度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及114年5月27日113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討論通過。
- 本次修改重點如下:
- 修改核心通識各向度所屬課程表。
- 將核心通識「倫理素養」向度改為「倫理與永續素養」,並納入共同必修。
- 通識課程32學分,分為「共同必修」11(原8)學分、「核心通識」與「博雅通識」共21(原24)學分。
- 113學年(含)前入學之學生適用修課說明:
- 可免修共同必修【倫理與永續素養課群/3學分】課程。
- 已廢除核心通識「倫理素養」向度一類;可改修習共同必修【倫理與永續素養課群】課程認列。
- 「核心通識」仍需修習至少4個向度。
- 114學年(含)起入學之學生適用修課說明:
- 新增修習共同必修【倫理與永續素養課群/3學分】規定。
- 「核心通識」需修習至少3個向度。
- 博雅通識:各類至少選一門,刪除至少修習6學分規定。
- 貴系相關網頁或系統有列及上述選課規定,敬請協助更新。
- 依114年5月27日113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本提案附帶決議為『為加速行政程流,有關新增共同必修「倫理與永續素養課群」3 學分及修正「核心通識」向度乙節,請通識中心函知大學部各學系相關規定並逕行修正,免依程序另行提會審議。』
- 檢附「辦法/細則修正對照表」如附件,或可逕自本中心網頁-修課規定處下載本辦法/細則(修課規定)。
- 相關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郭冠汝校聘中心秘書,電話(07)591-69043或校內分機8284,Email:guannn@nuk.edu.tw。
通識教育中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