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生轉系線上申請系統開放時間:
113年2月19日(一)08:00起至113年3月1日(五)18:00止。
→學生於上述期間內進系統提出申請並印出申請單紙本,經導師審查通過,由原屬學系所同意,請於113年3月8日(五)前將該申請表逕送至擬轉入學系所審查,逾期不予受理。(以上審查皆須完成紙本及線上系統程序)
(二)各系所將受理案件審查完畢送回教務處日期:113年3月15日(五)前。
1.擬轉入學系所線上審核完畢並經系所主管核章後,於3月15日前以便函載明受理件數並造具清冊連同申請表送本組辦理(請整批作業,勿單張申請表分別傳送)。
2.檢附便函格式如附件一供參。
(三)教務處公告轉系所核准名單:113年4月上旬。
(四)學生提出放棄113學年度轉系所申請:113年4月15日(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