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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辦理110學年度轉系所注意事項提醒 !!(有重要改變事項)

說明:

  • 為配合本校轉系學生學習適應與追蹤機制,110學年度轉系作業改以線上系統配合紙本進行申請及審查等工作。
  • 轉系(所)作業線上系統放置路徑:(操作說明如附件五)
  1. 學生申請:學生教務系統→「轉系申請作業」。(線上申請並印出轉系申請表與檢附系所規定應繳交資料)
  2. 導師審查:教師教務系統→「導生轉系所輔導」。(紙本核章並上線審查)
  3. 轉出系所審查:教師教務系統→院長系主任專用系統→「轉系所線上審查作業(轉出學系)」。(紙本核章並上線審查)
  4. 轉入系所審查:教師教務系統→院長系主任專用系統→「轉系所線上審查作業(轉入學系)」。(紙本核章並上線審查)
  • 有關本校學生申請110學年度轉系所作業時程如下:

(一)學生轉系線上申請系統開放時間:

    110年2月22日(一)08:00起至110年3月5日(五)18:00止。

    →學生於上述期間內進系統提出申請並印出申請單紙本,經導師審查通過,由原屬學系所同意,請於110年3月9日(二)前該申請表逕送至擬轉入學系所審查,逾期不予受理。(以上審查皆須完成紙本及線上系統程序)

(二)各系所將受理案件審查完畢送回教務處日期:110年3月19日前。

    1.擬轉入學系所線上審核完畢並經系所主管核章後,於3月19日便函載明受理件事並造具清冊連同申請表送本組辦理(請整批作業,勿單張申請表分別傳送)。

    2.檢附便函格式如附件一供參。

(三)教務處公告轉系所核准名單:110年4月上旬。

(四)學生提出放棄110學年度轉系所申請:110年4月15日(四)止。

  • 依據本校學生轉系(組)、所、學位學辦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轉入年級學生名額,以不超過該學系(組)、所、學位學程之原核定總量內新生名額百分之十(小數點以下無條件進位)與該年級缺額兩者之總和為上限。110學年度轉入所屬系(所)名額上限已標示於各系所轉系所標準內並予以公告,故各系所進行審核時,同意轉入所屬系所名額請務必控制在名額內(小於等於),以利本校辦理校外轉學考時之各系所缺額統計。
  • 另檢附以下資料供參:

(一)110學年度日間學制大學部轉系標準表,如附件二。

(二)110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轉系所標準表,如附件三。

(三)日間學制學士班、碩士班110學年度轉入學系名額上限統計表,如附件四。

  • 相關配合辦理事項,如有疑義,請來電詢問。謝謝您的協助及配合!

教務處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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