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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訊息】財團法人昌益文教基金會助學獎學金申請。

相關細節及檔案,請至學務處網站 http://www.sa.nuk.edu.tw/ 查詢。

 

申請方式:學生自行寄件申請

申請時間:自10331日起至103331日止

申請表件:請由附加檔案下載。

 

【財團法人昌益文教基金會助學獎學金】

()申請資格---

本獎助學金發給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凡家境清寒者,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且該低收入戶證明之低收入戶成員欄內,列印該名學生之姓名),且設籍於新竹縣市,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或非設籍新竹縣市但就讀於新竹縣市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75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申請證件---

1.申請書
2.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4.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證明有學籍者)
5.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單及操性成績單正本
6.申請人本人清晰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加蓋印章及簽名)
(
如符合條件將採匯款方式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內)

()獎助金額---

每名每學期5,000元整,名額100(全年上、下學期共計200)

()申請期限---

上學期每年自91日起至930日止,1031日公佈獎助名單。
下學期每年自31日起至331日止,430日公佈獎助名單。

()申請方法---

符合申請資格學生請自行於申請期限內以限時專送寄達新竹市30069公道五路二段41711樓「昌益文教基金會」獎學金審核小組收,郵戳為憑。

()資格審定與公布---

1.如通過審核之件數超出本辦法之獎助名額時,則由審核小組以 抽籤為準。獎助名單於第四點所述時間公佈於「昌益事業群全球資訊網昌益文教基金會網站內,不另行通知。
2.逾申請期限、文件不全、成績未符標準、或有其他資格不符情形者,將不予審核。申請檢附之文件,概不退還。

()發放方式及時間

獎助學金採匯款方式發放,發放時間於獎助名單公佈時,同時公佈於「昌益事業群全球資訊網昌益文教基金會網站內,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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