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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關於105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提前畢業作業,敬請各學系修讀學士學位並符合申請送件之學生,於106年4月10日(星期一)前提出申請,以利後續作�

主旨:有關於105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提前畢業作業,敬請各學系修讀學士學位並符合申請送件之學生,於106年4月10日(星期一)前提出申請,以利後續作業之進行。

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則第41條規定,學生同時符合下列,得提出申請提前畢業:

(一)大學部學生三年級以上(惟轉學三年級者不得申請提前畢業)。

(二)修業已達6學期者,得申請提前一學年畢業;修業已達7學期者,得申請提前一學期畢業。

(三)申請者同時符合下列成績優異標準:

1.必修科目與學分全部修畢。

2.歷年學業總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

3.每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學系該年級(班)(組)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或歷年名次在該學系該年級(班)(組)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

申請提前畢業之學生,於預計畢業之學期結束時不符合成績優異標準者,不得提前畢業。

二、請先逕行線上課程歸類作業,並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畢業資格審查表』。

三、有關『提前畢業申請表』置於教務處網站表單下載(註冊組)中,請需要之同學自行上網下載,並依申請表說明程序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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