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轉自教務處)
便 函 MEMORANDUM
受文者 : 各學系所
日 期 : 112年1月6日
發文者 : 教務處註冊組 鄭燕榮 分機:8212
主旨:有關各系所辦理本校112學年度學生申請轉系所事宜,其重要事項提醒(詳說明)敬請各系所配合辦理,並轉知所屬學生及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學生轉系線上申請系統開放時間:
112年2月13日(一)08:00起至112年2月24日(五)18:00止。
→學生於上述期間內進系統提出申請並印出申請單紙本,經導師審查通過,由原屬學系所同意,請於112年3月6日(一)前將該申請表逕送至擬轉入學系所審查,逾期不予受理。(以上審查皆須完成紙本及線上系統程序)
(二)各系所將受理案件審查完畢送回教務處日期:111年3月15日前。
1.擬轉入學系所線上審核完畢並經系所主管核章後,於3月15日前以便函載明受理件數並造具清冊連同申請表送本組辦理(請整批作業,勿單張申請表分別傳送)。
2.檢附便函格式如附件一供參。
(三)教務處公告轉系所核准名單:112年4月上旬。
(四)學生提出放棄111學年度轉系所申請:112年4月14日(五)止。
(一)112學年度日間學制大學部轉系標準表,如附件二。
(二)112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轉系所標準表,如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