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 函 MEMORANDUM
受文者 : 各學系、學務處、總務處(出納組、保管組、中控室)、圖書資訊館、體育室
日 期 : 110年6月18日
發文者 : 教務處註冊組 鄭燕榮 分機:8212
主旨:109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生(含大學部、二年制在職專班、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等各學制),因應疫情影響,將全面採線上辦理離校手續及核發畢業證書注意事項如說明,敬請轉知所屬應屆畢業學生及各離校流程審核人員知悉。
說明:
(一)大學部(含二年制在職專班):
3.110年7月5日(二)~ 9月4日(五)間,每週五為學校固定排休日以及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非上班時間內不予受理。
(二)碩士班/博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
1.通過口試考試且已登錄論文成績,並完成本校線上離校作業送件,經各單位確認應完成事項並完成線上審核,及所屬畢業資格審查表(※系所已先行繳交至教務處者無須另附;尚未填寫者請系所先行提供名單印製)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憑辦畢業資格審查,待線上離校作業流程皆完成後,畢業證書將以掛號寄送。
2.110年7月27日(星期二) ~ 7月30日(五):因辦理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之指定科目考試,暫停線上審核離校手續。
3.110年7月5日(二)~ 9月4日(五)間,每週五為學校固定排休日以及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非上班時間內不予受理。
六、未能於本學期畢業之延畢生注意事項:
日間學制大學部學生已修習8學期、未達最長修業年限且不符合畢業資格者,即視為延畢生。延畢生不需辦理任何延畢手續,請於次學期開學前自行上網下載註冊繳款單(含電腦網路資源使用費及保險費)繳交註冊費;另於新學期加退選後,依實際修習課程學分(或小時)繳交學分費或全額學雜費(依該學期學雜費收費標準辦理)。請延畢學生注意各項繳費期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七、依教育部110年6月11日函指示,本校因應疫情提供研究生安心就學措施如下:
1.109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之申請及舉行,應於110年9月30日(星期四)前申請並完成。
2.110年10月31日(星期日)前完成離校手續者,視為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學校免收取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
3.如未能於110年10月31日前完成離校手續者,則視同延畢,研究生應依學校規定補繳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
4.如碩士班研究生已獲本校或他校博士班錄取者,錄取學校應同意該研究生出具切結書後先行註冊入學,惟未能於110年10月31日前繳交學歷證明文件者,則依學校規定撤銷其入學資格。
5.針對修業年限將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屆滿且確受疫情影響研究之研究生,由就讀學系所於110年9月30日前專案簽陳經校長同意後申請額外再延長修業年限最長以不超過1年為限)。
八、本校各單位聯絡電話如下:(學校總機07-5919000轉以下各分機)
單位名稱 |
聯絡電話 |
各系所 |
請逕洽各系所辦公室 |
圖書資訊館 |
二樓流通櫃台(分機8724);線上操作電腦問題(分機8753) 論文上傳作業(分機8747) |
體育室 |
分機8831、8832、8833 |
學務處 |
諮職組(分機8341)、課外組(分機8311)、生輔組(分機8322) |
國際處 |
分機8880、8881、8882 |
總務處 |
事務組(中控室)(分機8630)、保管組(分機8672)、出納組(分機8650) |
教務處 |
註冊組(分機8210、8211、8212) 課務組(分機8220、8221、8222) |
教務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