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9-2應屆畢業生同時申請英文畢業證書說明
說明:
- 請先上網至(學生教務系統/學生基本資料)中修改英文姓名(建議與護照英文姓名一致)。
- 為避開畢業季辦理離校人潮,節省等待時間,請依下述流程,於110年6月1日(星期二)前提出申請:
- 下載並填妥『英文學位證書申請表』(教務處網頁→「表單下載」→註冊組)。
- 至教務處教務證件投幣機,選擇『英文學位證書』投幣100元零錢後,申請取得收據。
- 持申請書及收據交至教務處櫃台人員即完成預先申請。
- 依「國立高雄大學學生與畢業校友申請教務證件收費辦法」規定,『英文學位證書』收費標準為每份100元,繳費時請自備零錢投幣繳費(最高僅收百元紙鈔)。
- 凡依前開規定事先提出申請者,可於辦理畢業離校手續領取『中文學位證書』時,同時領取『英文學位證書』。
- 若於辦理畢業離校手續領取『中文學位證書』後,方提出申請『英文學位證書』者,核發時間需依當時辦理離校人潮而定。為免久候,建議有需求者事先提出申請。
教務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