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學部專題討論修課須知】自105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實施。
1.大學部專題討論(一)(二)修課學生需至演講廳聽演講(書報討論),碩士班學生之研究方向報告可不用出席,亦不計入學期成績。
2.大學部專題討論(一)(二)上課時間安排與碩士班書報討論同時段(星期四第5節、第6節、第7節)。
3.專題討論(一)學期成績給分比例:
(1)專題指導教授成績佔80%
(2)聽演講課出席率:20%(依該學期邀請演講次數,按比例計分。
4.專題討論(二)學期成績比例:
(1)指導老師成績:30%
(2)參加畢業專題展或五校聯展:25%
(3)繳交專題報告,需有指導老師簽名:25%
(4)聽演講課出席率:20%(依該學期邀請演講次數,按比例計分)
5.專題討論課已改為「必選」,選課時,請務必修習該課程,以免影響畢業資格。
6.專題討論(一)修課學生須於開學後兩個月內將專題指導教授同意書送交系辦,並有教師簽名。
7.專題討論(二)修課學生須於開學後兩個星期內將專題題目及分組學生名單送交系辦,並有教師簽名。
8.修課學生如欲更換指導教授,必須於專題討論(二)開學後兩個星期內,將原指導教授與新指導教師之同意書送交系辦留存,若有異議,提送系學生事務委員會討論。
若各位同學對於選課有任何問題,請向系辦告知,謝謝。也請大三班代協助宣導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