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抵免相關申請事宜,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辦理時間如下~【入學後的前2個學期擇一辦理】
學期
抵免學分系統申請時間
送件至系所/通識中心
送件至教務處
第二學期
110.01.25(一)09時-110.01.29(五)17時
110.02.05(五)前
110.02.19(五)前
感謝您的協助及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