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高雄大學 應用物理學系教師 職缺徵才資格要件
一、職 稱:兼任教師。
二、學歷資格條件(擇一):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含)以上且律師高考及格。
2. 具法律學博士學位(含能在105年7月31日前取得者)或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資格
三、專 長:可教授「科技法學素養」相關課程者。
四、意者請備以下資料:
1.履歷表及自傳(附近照一張)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博碩士論文或相關著作(無則免付)
4.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付)
5.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成績單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6.可教授科目之課程大綱
六、聘任起始: 民國105年8月
七、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應徵者資料收件至民國105年3月27日前(郵截為憑)
811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 號
國立高雄大學應用物理學系系辦公室(請註明應徵兼任教師)
聯絡人:陳俊凱先生 電話:07-5919355 傳真:07-5919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