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關108/2棄選注意事項。

  1. 依本校學生選課要點第三點規定,學生棄選課程自107學年度起免經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簽核同意,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於棄選時間內,列印棄選單親自簽名親送教務處課務組(行政大樓北樓二樓)。
  2. 棄選科目至多二科(交換生超過二科者,請另洽本組)。
  3. 棄選後之學分數應符合每學期應修學分數上下限之要求,否則棄選無效。
  4. 校際選課及遠距教學課程不受理棄選
  5. 棄選程序完成後由教務處以電子郵件通知學生所屬系所主管及任課教師。
  6. 成績單上將留有棄選紀錄。
  1. 棄選名單將於109/6/5(五)網頁公告(教務處/課務組/最新訊息),請申請棄選的同學,務必確認學生選課系統資料(https://course.nuk.edu.tw/Sel/login.asp),若有疑義請洽詢教務處課務組。
  2. 惠請貴中心、系、所、學位學程轉知所屬教師及學生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