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第2學期休學辦理完成截止日(第2次通知)
(訊息轉知)
便 函 MEMORANDUM
受文者 : 各學系、所
日 期 : 104年5月4日
主旨:敬請轉知所屬學生,有關103學年度第2學期休學辦理完成截止時間為104年6月22
日(星期一)下午5:00前。
說明:依據本校學則第32條規定,學生於學期中途申請當學期休學,最遲須於期末考試
開始前一上班日辦理完成;故本學期休學辦理完成截止時間為104年6月22日(星期一)
下午5:00前,逾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