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自主學習跨域探索學程申請辦法

主修學群

一、本辦法係為因應產業需求,促進學用合一,依本校課程分流辦法整合教學資源,建構以學生為本位之專業化精實課程,創造多元、彈性與跨領域學習環境,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跨域探索,及終身學習之能力,在現有「跨系所選修課程」、「跨院系所學分學程」、「輔系」、「雙主修」等機制下,訂定有別但又類似於前述機制之跨域探索學程制度,增加學生多元學習廣度與深度,以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 二、本辦法所稱學生自主學習,係指經由學生導師或所屬學系教師適性輔導其職涯發展方向後,鼓勵學生自主申請修習其他學系之學群課程。所稱學群,係指依本校課程地圖平台有關各學系課程分類之課程群組。 三、學生所屬學系開設之專業學群稱為「主修學群」;學生修習其他學系開設之專業學群稱為「副修學群」。由「主修學群」與「副修學群」組合者稱之跨域探索學程。 四、各學群最低學分數至少以12學分為原則。 五、修讀跨域探索學程學生,應修滿主系所規定之學群及加修副修學群課程學分,且副修學群學分數至少須達9學分以上,始取得跨域探索學程修畢資格。 六、其他規定請詳見本辦法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