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說明
RESPECTFULLY THE FOLLOWING MESSAGE IS BROUGHT TO YOU:
一、有關教育部函以「2015年度日本交流協會經費資助辦法」開放申請,請本校師生踴躍提出申請。
二、補助項目如下:
(一)日本和臺灣的研究者等在日本或臺灣舉辦法學、經濟、社會、文學等相關領域的演講會、研習會。
(二)在日本或臺灣舉辦的國際會議、研討會。
(三)為介紹日本文化而在臺灣舉辦的展覽活動、戲劇、音樂、舞蹈、傳統藝能公演。
三、申請期間及方式:2015年4月~9月舉辦之活動,請於2015年1月23日前填妥相關申請表格郵寄;2015年10月~2016年3月舉辦之活動,請於2015年7月31日前填妥相關申請表格郵寄(以郵戳為憑)。
四、申請表格請至日本交流協會臺北事務所和高雄事務所網頁下載,相關問題請洽詢日本交流協會文化室,電話:(02)2713-8000分機2410,傳真:(02)2713-0541,E-mail:info@mail.japan-taipei.org.tw。
五、詳細辦法請見附件,有意申請者,請於截止日前自行郵寄申請。